纯干货——聊聊信托
- Yvonne Wang
- 2020年12月19日
- 讀畢需時 6 分鐘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安排。
信托的主要优势就在于基于法律赋予的灵活性,将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分离,将收益权转移给受益人,同时确保资产根据委托人的意愿由第三方(受托人)管理。因此,受益人可以享受资产的利益,而不必承担其所有权和管理的负担。
委托人将财产的合法所有权授予受托人。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机构。
受托人持有信托资产的法律上的所有权,按委托人的意愿对资产进行管理。受托人对受益人负有信托责任,以诚信管理信托资产。
受益人有权按照信托契约的条款获得信托资产的利益。任何人都可以是受益人,并且信托可以有多个受益人。
保护人(如果经由任命)确保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保护人由委托人任命,通常有权更换受托人。保护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由多人组成的委员会。
资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机构,如果担心受托人是否可靠?
信托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对资产的权利之中,所有权和受益权分离,这也是英美法系灵活性的体现。受托人有权利管理处置资产,然而只有受益人可以享有资产所带来的利益。
信托法律对受托人的职责有明确的规定,受托人对于受益人具有”fiduciaryduty” (”受托责任”),必须以诚信管理信托资产。信托合同中对于各人的职责有明确的指定。受托人受到信托合同条款的约束。
信托架构中,保护人的角色确保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通常有权更换受托人。有些情况下,委托人另外指定一位“投资顾问”,对于资产的投资管理做所有日常的决策,受托人必须遵循投资顾问的指示来进行投资管理。
此外,委托人可以出具“意愿书”,表明希望信托资产如何管理和分配,“意愿书”将指导受托人的决定。
种种法律框架约束之外,其实最重要的是选择受托人时如何决策。选择对的受托人,重点在于选择具备专业资质和正直诚信品质的机构,以及持续有效的沟通交流。

信托的具体使用方式和优势
信托是灵活的结构,可用于多种目的,包括税收,遗产规划,资产保护和慈善捐赠。
税务优化
通常信托在家庭税务规划中是一种常用的工具。典型的做法比如,建立家庭信托,利用信托分配的方式,将收入在家庭成员之间再分配。受益人可以分担信托的收入,而受益人的税率可能低于委托人的税率和信托本身的税率。
遗产规划
信托通常用于代际传承规划。委托人可以利用信托达到定向传承的目的。例如,委托人可以建立若干个信托,指定不同的子孙辈为受益人,以确保各个受益人获得具体某项资产。例如,委托人可能希望将资产赠予没有能力持有和管理这些资产的家庭成员,例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信托将使财产授予人可以向该人提供支持,而无需其参与资产管理。或者,委托人可能希望在特定事件(例如结婚或上大学时)时将其财产转移给其子孙,而不是在遗嘱中馈赠给他们。
与遗嘱相比,信托还可以提供很大的好处。在许多国家,已故者的遗产必须经过遗嘱认证,这通常包括确认遗嘱和授权遗嘱执行人代表已故者行事。通常intervivios信托(在财产委托人在生期间建立的信托)中的资产不视为死者遗产的一部分。因此,使用intervivios信托可以使信托资产免于遗嘱认证程序,无需缴纳遗嘱认证税,也可以避免某些强制继承法所导致的隐私泄露。
在某些地区,法院有权根据某些家庭成员的要求更改遗产继承。例如,在许多大陆法系辖区中,强制继承法允许一些被遗嘱排除在外的家庭成员,要求获得一部分财产。使用信托可以避免强制继承法导致的问题。

资产保护
信托可以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资产保护。根据管辖区法律,委托人将资产转移给信托后,通常这部分资产将不再被视为委托人的财产。此后,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通常无法染指信托资产。在许多辖区中,在信托成立一定期限内,债权人无法对信托资产提出索赔。
债权人在信托中攻击受益人利益的能力也很有限,尤其是在利益不固定的情况下。在全权信托中,受益人的唯一权利是在受托人管理信托分配时,获得受托人的考量以收到信托分配,这使得债权人很难以该受益人的利益为由提出债权。受益人的资产保护优势,通常随受托人的酌处权范围和受益人人数的增加而增加。
慈善捐赠
信托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慈善事业的高效途径。在慈善捐赠中使用信托可以在捐赠过程中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在捐赠者去世后继续捐赠,以及提供税收优化福利。捐赠人可以建立信托,以期他和他的家人将获得信托资产的投资收入,而资本则在未来捐赠给特定的慈善机构。
在捐赠者去世后,信托可以继续下去,从而使捐赠者的捐赠风格和样式得以延续多年。根据辖区税务法律的不同,将信托用于慈善捐赠也可能会有税务优化的好处。
慈善组织也可以从信托的使用中受益。慈善组织可以选择建立信托来接收和管理捐赠。这对于保护捐赠的资产免于慈善组织可能面临的债务,以及提供更稳定的现金流收入。
如何建立信托?
建立信托的方式取决于它是在生信托还是遗嘱信托。
在生信托是财产授予人在生时中建立的信托。委托人将资产转移到信托内,由受托人管理。该资产可以是贵金属,货币,或另一种有价资产。
遗嘱信托是通过财产授予人的遗嘱建立的信托。为了建立遗嘱信托,财产授予人将在其遗嘱中包括说明,以指定的受益人的名义指定将其财产存放在信托中,任命受托人,并制定信托管理的规则。
信托如何管理?
信托受信托契约管辖,这是在信托成立时创建的正式法律文件,概述了信托条款。契约涵盖了信托各方的身份,权利和权力,信托财产的性质以及信托的期限和管辖法律。除信托契约外,委托人还可以提交意愿信函,概述他关于信托管理的意愿。
受托人将此信函作为信托管理的指南。这封信经常涉及到委托人希望受托人考虑如何,何时和向谁考虑分配资金,以及委托人希望受托人考虑如何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该信函对受托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通常用作指导。
如何进行分配?
从信托中分配的款项将按照信托契约中规定的信托条款分配给受益人。契约可以区分收入分配和资本分配,这通常对于税收规划很有用。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要求分配;但是,只有受托人才能拥有全权信托的决策权。
信托如何终止?
信托根据信托契约的条款终止。但是,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中,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受益人可以一致终止信托。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有永久期限,因此必须在一定时间后终止信托。例如,巴巴多斯的国际信托必须在100年后终止。加拿大许多省的永久年限为21年。
受托人的选择:
受托人可以是个人,持照信托公司,或两者的组合。
公司受托人的优点包括管理的连续性,公正性,对信托的专业管理,以及信托资产的安全性。
管理的连续性:公司受托人绕开生老病死的限制,因此可以提供个人无法承担的连续性。这在受益人未成年或未出生的情况下非常重要。
公正性:公司受托人是独立且无偏见的,能够更好地公正行事。相反,单个受托人通常是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家庭成员或朋友,可能难以在信托管理中客观地采取行动,尤其是在家庭关系紧张或意见分歧的情况下。
专业管理:公司受托人作为专业设置的机构,有能力承担受托人所涉及的广泛、复杂且通常耗时的职责。这些措施包括保留详细的文件和记录,谨慎的投资信托资产,提交税表,并定期与其他受托人和受益人会面。
专业知识:公司受托人在适用于该信托的复杂税收和信托法律方面提供专业知识。不履行这些职责可能会导致违反受托人对受益人的信托义务,受托人可对此承担责任。
安全性:公司受托人提供的安全性要高于单个受托人。公司受托人受到严格的监管;每年进行审计,并遵循法律要求将其信托资产与营运资本分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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