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从富兰克林的名言谈起
- Yvonne Wang
- 2024年6月26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本杰明·富兰克林有句名言——不要把你今天能做的事情拖到明天。而这句话其实和“订立遗嘱”非常匹配。但讽刺的是,诸如富兰克林、毕加索和霍德华·休斯这样拥有巨额财富之人,却没能未立下过有效的遗嘱,而相当一部分订立了遗嘱的人,也在忽略了更新遗嘱。
安格斯·里得研究所的数据显示,51%的加拿大人仍然没有有效的遗嘱,而只有1/3的人的更新过遗嘱,符合其当前状况的。
拥有一份最新的个人遗嘱是财务规划的重要部分。理财顾问不仅可以帮助客户积累和保护财富,他们还可以帮助在身故发生时免税转移财富,或在个人遗嘱中创造一份持久的遗产。理财顾问会和会计师一起,建议客户咨询律师来做遗嘱。
离婚、再婚或家庭中有新生命诞生,通常是人们想要更新遗嘱的三大原因。
问题的关键
遗嘱问题的真正关键在于,最后一份遗嘱被认为是有效的,它将指导遗嘱执行人按照其最后的意愿去执行遗嘱。当新生儿出世,或者婚姻关系改变了(在最初的遗嘱指定后),如果未能及时更新遗嘱,则原遗嘱会一直有效,且必须被执行。
一般在父母去世后,成年子之间争夺遗产的纠纷很常见。因此法律专家建议,父母在准备遗嘱时,可以开一个家庭会议,公开和子女讨论财产分配方案。
当然,所有的兄弟姐妹未必都能得到完全平等的份额。但父母们往往不愿意向子女解释其中的原因,却会将原因告知自己的律师,而律师也将会进行相关记录。但其实,父母需要在家庭会议中进行充分讨论,以避免后续的争论。
指定执行人
建议适时更新遗嘱,且必须以确保遗嘱执行人仍然健在,同时还要确保遗嘱执行人知道其责任和义务。
事实上,人们虽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却无法保证执行人的寿命一定长于遗嘱订立人。因此,遗嘱和遗产律师会建议客户在遗嘱中列出一些备用执行人——通常一份遗嘱中会有三四个备用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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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合格的的遗嘱应该对某些关键问题考虑周全。遗嘱措辞越广泛适用所有相关的人就越好。例如,在大多数情况下,建议人们不要把现在的孩子的名字直接写进遗嘱,因为父母在完成第一份遗嘱后可能还会生育子女。因此在遗嘱中写:“我意愿我身故后,给所有在世子女同等额度的财产。”
更新遗嘱的原因之一是再婚。有时候,当一个人再婚时,前妻及其与立嘱人所育的子女,也未能出现在遗嘱中——如果遗嘱不更新,则这位父亲就可能会后悔莫及。另外,还有人会因为他们的遗嘱执行人搬到另一个省或另一个国家而决定更新他们的遗嘱。
遗嘱律师认为,让一个非加拿大居民做遗嘱执行人是不明智的。法院可能会将此视为“非居民遗产”的开始,这可能导致加拿大和遗嘱执行人的母国都征收税款。如果你有两个相同的候选人,那就选住在你附近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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